魏某某不服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案
时间:2023-11-08 16:51 来源:太仓市司法局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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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魏某某。
被申请人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,住所地太仓市浏河镇郑和大街99号。
申请人称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于2023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因行政复议申请存在复议申请书不规范、行政复议请求不明确、申请材料不完整等问题,本机欧洲冠军联赛_欧洲杯投注官网:2023年9月26日向申请人邮寄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,告知申请人10日内提交补正材料。经查询,申请人于2023年9月27日已签收该邮件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交补正材料,亦未说明正当理由。本机关认为: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复议申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决定不予受理。
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
抄送: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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